星法護企開欄語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縣“企業服務年”行動部署要求,即日起長沙縣法院特開設“星法護企”專欄,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著力展現縣法院服務企業發展、保障企業權益的務實舉措與工作成效,旨在以司法智慧和力量助力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為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根基。
通訊員 王天琦
“感謝長沙縣法院執行局!500萬元貨款已按期全部到賬,我一定要代表企業把這面錦旗送給你們!”近日,長沙縣法院執行局收到申請執行人某技術裝備公司專程送來的錦旗,“執法如山為企業解難,秉公辦案為企業排憂”十八字,滿載著企業對縣法院執行工作的高度認可與誠摯謝意。

權益兌現vs企業生存執行工作陷入“兩難”
某投資公司因經營虧損,欠付某技術裝備公司500萬元貨款,某技術裝備公司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某投資公司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某技術裝備公司向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縣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某投資公司名下財產進行查控。
“目前公司經營實在困難!如果凍結公司賬戶,資金鏈立馬斷裂,公司就真撐不下去了!500萬不是個小數目,公司一時間確實拿不出這么多錢。”某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彭聰執行團隊說道。
與此同時,某技術裝備公司也表達了其訴求——這筆款項關系到公司后續經營項目啟動運營,他們等不起。
一邊是勝訴權益兌現的迫切需求,一邊是企業生存面臨的現實困境,如何兼顧好雙方企業訴求成了執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居中協調+分期履行精準發力促成“雙贏”
“絕不能讓勝訴企業‘贏了官司輸了錢’,但也不能簡單一凍了之、一劃了之,把企業逼上絕路。”秉持這一工作理念,縣法院決定采取居中協調方案。在執行局局長陳慶華的指導下,彭聰執行團隊迅速開展行動。
一方面,執行團隊耐心向某投資公司釋法明理,督促其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并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進而可能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另一方面,執行團隊主動對某技術裝備公司進行疏導,引導其理解某投資公司當前經營的實際困境,并提出合理放寬還款期限,進行分期履行。


(雙方簽訂的和解協議)
經過多輪溝通協商,雙方企業終于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某技術裝備公司同意適當放寬還款期限,某投資公司承諾分期支付貨款。這紙和解協議不僅讓申請人的勝訴權益有了堅實保障,更讓被執行人獲得了寶貴的“喘息”時間,保證公司正常經營。
目前,某投資公司已按和解協議將相關款項全部履行到位,這場僵持不下的糾紛圓滿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下一步,長沙縣法院將繼續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進一步做深做實助企紓困、助企解難、助企排憂,努力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強勁的司法動能。
責編:張立娟
一審:張立娟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